关于印发《测绘工程产品价格》和《测绘工程产品困难类别细则》的通知
2022-10-25
国测财字[2002]3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测绘主管部门,计划单列市测绘主管部门,局所属各单位,国务院各有关部门:
为规范测绘工程产品价格行为,保护测绘工程产品生产单位和用户的合法权益,根据《国家计委 财政部关于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》(财综[2001]94号)的精神,我局制定了《测绘工程产品价格》、《测绘工程产品困难类别细则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自颁布之日起执行。对于执行中发现的问题,请及时向我们反映。
附件: 一、测绘工程产品价格
二、测绘工程产品困难类别细则
国家测绘局
二OO二年一月二十八日
抄送:国家计委、财政部、审计署、国家税务总局
一、测绘工程产品价格
测 绘 工 程 产 品 价 格
国家测绘局 颁布
二○○二年一月
说 明
一、为规范测绘工程产品价格,保护测绘工程产品用户和测绘单位的合法权益,促进测绘市场健康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,结合测绘工程产品的特点,制定《测绘工程产品价格》。
二、本价格适用于国内测绘市场上发生的测绘工程产品价格行为。
三、本价格由大地测量、摄影测量与遥感、地图编制、野外地形数据采集及成图、地图数字化、数字化数据入库、界线测绘和工程测量价格组成。分别按三种困难类别制定相应的价格。
四、因特殊要求增减工作内容,其价格按本“说明”栏的规定作相应调整。